根据“国务院批转信息产业部关于地方电信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发[2000]26号)和信息产业部“关于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组建方案的批复”(信部政[2000]1083号),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于2000年11月22日正式挂牌成立。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成立后,原湖北省邮电管理局随之撤消,其所有政府职能转到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2008年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挂牌,“三定方案”获国务院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监管工作继续实行垂直管理。
●管理体制:
坚持政企分开、保护竞争、促进发展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统一高效的全国电信监管体系,依法强化对电信行业和电信市场的集中统一管理,促进公平有序竞争,确保国家通信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
●性质: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是湖北省通信行业的政府主管机构,依法行使对湖北省通信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职权。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为中央垂直管理的正司局级建制。
□办事原则: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工作方法:引导、规范、监管、服务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湖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湖北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湖北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协调湖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负责湖北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湖北省通信建设市场;指导湖北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管理湖北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湖北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湖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组织协调湖北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湖北省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湖北省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协调管理湖北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湖北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湖北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湖北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湖北省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湖北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