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厅农业厅评价大全

四川农业厅监督举报方法

联系地址:成都市督院街30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讯地址:成都市督院街70号省政府法制办 邮编:610016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邮编:610036

四川省农业厅其能办事项

(一)将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省水产局、省水产学校、省长吻鮠原种场,原省畜牧食品局所属事业单位划归农业厅管理。 (二)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相关工作。农业厅负责农产品产地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初级加工工作。 (三)与环境保护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环境保护厅负责农村和农业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农业厅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四)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厅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五)与省旅游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旅游局会同农业厅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农业厅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川农业厅的机构设置

农业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处)。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和史志编撰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厅属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和“大调解”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农业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承担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工作。 (三)行政审批处。   指导农业行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农业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四)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处。   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农民负担及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收益分配统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等工作;组织对农村集体经济收支、农民负担等情况的监测。 (五)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拟订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营销促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农产品市场运行,指导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生产统计有关工作;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工作,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六)产业发展指导处。   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及商品化处理;指导农业产业重大项目的包装、推介;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农业)政策指导;负责拟订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休闲农业景区打造认定和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负责省际间农业经济合作交流;负责协调政策性农业保险、涉农信贷、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政策;负责征集、督查监管涉农企业信用等级工作;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民族工作处)。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提出有关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负责农业项目和资金管理;组织开展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负责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厅属单位财务工作;指导民族地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 (八)科技教育处。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与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推广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工作;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等工作;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办外来农业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 (九)粮油作物处(种子管理处)。   拟订粮油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耕作制度改革及标准化生产、粮油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作物遗传资源保护、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组织抗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参与种粮农民政策性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生物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实施良种补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负责组织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经济作物处。   拟订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经济作物生产主要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经济作物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经济作物遗传资源保护;牵头负责现代农业推进工作,指导经济作物产业基地建设;承办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一)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处。   拟订土壤肥料发展和农业资源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保护和肥料登记评审管理;承担土壤肥料和农业资源环境重大技术措施的制订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建设管理和农业生物质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保护和管理、农村节能减排工作。 (十二)农机化发展处。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政策、技术规范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农机化生产的组织指导、技术推广、服务组织培育和信息服务;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发展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质量监督;指导农机维修管理,提出农机更新报废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生产道路、农机具、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指导;负责编制、推荐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扶持政策。 (十三)农机安全监管处。   拟订农机安全技术标准;承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备案)、牌证核发和驾驶操作人员、教练员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依法处理农机事故;组织实施在用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尾气排放检测;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十四)机电提灌处。   拟订农村机电提灌发展规划和机电提灌建设技术标准;拟订农村机电提灌资金的需求计划和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机电提灌项目和机电灌溉服务组织建设。 (十五)畜牧业处。   拟订畜牧业、奶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畜禽良种补贴、畜禽“菜篮子”工程建设等畜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负责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建设及深化试点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养殖,负责畜禽标准化管理;负责种畜禽管理和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奶业发展的行业指导。 (十六)饲料处(饲料工业办公室)。   负责饲料行业管理,拟订饲料行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饲料行业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饲料地方标准,审查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饲料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技术评审工作;负责核发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的技术评审工作;负责农作物秸秆等饲料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工作。 (十七)草原处。   组织编制并实施草原保护、利用、建设和草原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落实草原基本制度;负责草原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和督导草原草业政策、重点项目实施;负责组织、指导草原火灾防控、草原鼠虫害防治、草原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等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草原防火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八)兽医兽药处。   负责兽医兽药行政管理和生猪屠宰管理,拟订兽医兽药和生猪屠宰地方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等工作;承担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九)农场管理局。   负责组织拟订农场系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国有农场改革与发展;负责指导农场国有资产管理、财务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农场土地保护、使用管理;负责拟订南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计划和项目并组织实施。 (二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拟订;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养殖)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绿色食品管理工作。 (二十一)国际合作处。   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港澳台涉农交流合作事务;协调管理与有关农业国际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负责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 (二十二)审计处。   承担厅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承担厅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及内控制度建设的审计评价工作;牵头组织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承担农业重大项目专项审计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 (二十三)人事处。   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干部培训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承办涉农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二十四)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在蓉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按照省委有关规定确定。

一季度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开门红”

4月23日上午,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农业农村部发展计划司司长魏百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畜牧业司副司长王俊勋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农业农村部门着力稳生产、调结构、提素质、促改革,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局良好。数据显示,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8904亿元,同比增长3.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226元,实际增长6.8%,延续了“双增长”的势头,实现了“开门红”,为乡村振兴战略开局起步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快速增长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消息,一季度全国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了2900亿元,同比增长24.2%,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4个百分点,增速大幅高于二三产业的增速,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增长当中的一大亮点。



  魏百刚表示,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是一个好现象,农业农村发展缺钱、缺人才,所以投资增加对农业农村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他具体分析了增速快的三方面原因。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带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激发了各类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信心和动力,预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出台后,可能还会掀起新一轮的农业农村投资热潮;二是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拉动,现在人们要求吃得健康、安全、优质、个性化,这样的需求使一季度优质农产品市场供销两旺,带动了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7%,吸引了各类资本看好农村市场,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三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为了满足消费者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需求,现在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经营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农业投资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就增长了37.4%,而且大部分都是投向了规模化养殖场。

  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究竟有哪些特点?魏百刚分析指出,一是政府投资力度在加大。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加大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提前下达投资计划,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比去年执行数增长11.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预算数也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5%,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二是民间投资大幅增长。据统计,今年前两个月民间投资就达到919.3亿元,同比增长24.4%,也比去年全年增速高11.1个百分点。三是投资领域越来越宽、投资方式多样,特别是对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电商、农业特色小镇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投资趋势比较明显。同时在投资方式上,除以项目为载体投资外,并购整合等投资方式增多。

  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呈现稳中向好态势

  针对媒体关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广德福介绍,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一季度农业农村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四大类产品78个品种,9686个样品,监测农兽药残留等参数122项,抽检总体合格率达到97.3%。



  广德福表示,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上,农业农村部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生素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监测参数由2017年以前的94项,扩大到今年的122项;二是跟进监管措施,将监测结果通报各地,对合格率较低省份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对监测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跟进开展监督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单位和经营主体;三是推进优质“产出来”,新批准发布《农产品分类与代码》等68项农业行业标准,稳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一季度新认证绿色食品4504个、有机农产品1618个,目前农业农村部“三品一标”的总数已经达到12.1万个。

  广德福介绍,农业农村部把今年确定为“农业质量年”,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一是建机制,对每个行动都制定了具体方案,推动重大行动、重大计划、重大工程的落地落实;二是编规划,编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积极谋划质量兴农支持政策,建立一套与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相适应的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工作体系和考核体系;三是强监管,启动2018年农资打假工作,强化风险监测和评估,围绕重点产品和危险因子开展风险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在全国开展“质量兴农万里行”活动,传播推广各地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提质增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推介“三品一标”安全优质农产品品牌,提高社会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质量提升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畜牧业发展稳定结构持续优化

  王俊勋在回答记者关于畜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时表示,我国畜牧业结构持续优化,首先表现在区域结构的优化上。目前,畜禽养殖业正在向环境承载容量大的地区和粮食主产区转移,生猪养殖北进西移,蛋鸡养殖东扩南下成为一种趋势。水网地区生猪存栏调减了2300万头,养殖密度、养殖强度都有所下降。南方长距离调用鸡蛋的情况也在逐步改善。从一季度情况看,受生猪价格行情低迷影响,生猪产能调整和转移仍在持续,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同比均有所下降。



  同时,产业结构得到优化。据了解,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了58%,畜牧业实现了从分散养殖到规模养殖的历史性转变。粮改试点面积达到1300多万亩,新型种养关系加快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牧业朝着节水、节粮、节地的方向发展,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成为新导向。从去年和今年一季度情况看,尽管市场有起伏,但畜产品产能总体稳定,规模经营主体的“压舱石”作用正在逐步显现。

  此外,畜牧产品结构也得到优化,肉蛋奶的结构持续调整,奶业正在向着全面振兴的方向逐步迈进,优质特色畜牧业快速发展。猪肉占肉类比重下降到了62%,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从一季度情况看,生鲜乳生产同比略增,牛羊肉产销两旺。同时,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生鲜乳中三聚氰胺等重点监控的违禁添加物抽检合格率长期保持在100%。全国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了97.4%。

  王俊勋表示,未来畜牧业结构调整还将从三方面发力,一是继续推进产业布局调整,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继续推动形成生猪、蛋鸡、肉牛、肉羊产业合理布局,资源有效利用的生产新格局;二是示范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以生猪、奶牛为重点,兼顾特色畜种,创建好示范牧场;三是大力发展优质特色畜牧业,适应市场消费转型的要求,支持引导蜜蜂、马、驴、奶山羊、兔等市场成长稳定且有发展潜力和市场需求的特色产品。

我省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

根据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及农业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农药经营许可条件,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日前,我省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由资阳市雁江区农业部门颁发,由此拉开了四川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的序幕,标志着我省农药经营行为正式步入法治化轨道,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意义重大。

  2017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并对农药经营人员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经营条件、管理制度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去年以来,我厅扎实推进农药经营监管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实落地。一是开展全省农药经营现状摸底调研,全省农药经营门市27364家,平均一个县(市、区)就有农药经营门市150家,部分县(市、区)更是高达几百家,农药经营市场“小散乱”问题突出。二是组织全省农药经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及农药经营从业人员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农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56学时培训,目前,共举办培训班275期,培训2万余名农药经营者,实现农药经营管理工作人员全覆盖。三是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纳入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四川政务服务网,确保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服务标准化。四是印发《四川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规定》,确定全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数量最高限额为644个。规定要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者应当符合县级农业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具体布局,在最高限额范围内实行定点经营,严格执行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可追溯管理、公开承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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