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母婴协会协会问答大全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主要领导有谁?

名誉顾问 谢晓燕 名誉顾问 叶澜教授 名誉顾问 胡佩诚 顾问 德尔泰 常务副理事长 Benedict 顾问 彼得教授 协会名誉顾问 张爱英 秘书长牛永红 名誉会长Edwiin 常务会长Ailsa 常务副会长Jane Armita... 常务副会长卡恩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是什么组织?

协会监事会 本协会为加强自律,完善监督机制,设立监事会,促进全行业健康发展。监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听取协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监事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监督协会有关机构的工作并列席协会有关会议,及时向协会有关机构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改进工作,促进行业发展。监事会成员从会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成员实行聘任制。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协会培训中心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根据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作报告决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抓住机遇,促进和指导全国母婴行业健康迅速发展。经过积极筹备,现决定成立“中国母婴行业协会培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母婴行业专业人员的培训,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可自愿加入。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组织什么章程?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母婴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是:China Maternal And Child Industry Association(缩写:CMACIA )。 第二条本会是由母婴工作者及母婴相关机构自愿组成并法登记的国际性行业组织。 第三条 本会成立之宗旨: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结合行业实际,提供行业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作用,提高母婴服务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推动母婴事业的发展,为增进妇幼儿童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服务。 第四条 为实现本会之宗旨,本会将践行: 1、协调和推进会员之间的相互沟通与联系,团结国际母婴机构,敦睦友谊,强化行业自律,增进世界各地母婴机构、社团、业界、人士之间的交往与联谊,携手共同进步与发展。 2、学习国际母婴行业之先进经验,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及制度之建议及改进事项,促进有关与社会及各级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事项。 3、促进行业企业间之合作事项。推进各进步母婴机构、团体、组织与个人之间友好关系,相互支持、相互作、共同进步发展。 4、鼓励和协助会员开展世界各地双边及多边合作等繁荣发展。 5、根据会员之需求,开展学术、技术研究,推广研究成果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6、开展母婴行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引进、推广母婴保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 7、在本会认为合理的条件下,购买、租用、交换或以抵押之方式取得本会所需土地、楼宇物业以及债券、股票、基金、证券等,或将本会之任何产业出售、转让、批租、抵押或以其他方法处理。也可将本会闲置资金、资产按照合适方法用诸于投资。 8、印制、出版及发行报章、期刊、书籍、传单和音像制品,成立维持网站等以推广、传播、转达本会之宗旨、意愿、决议、事宜。 9、因本会工作之需要,聘用各级职员、顾问,并酬以薪金、工资或津贴。 10、为会员之间利益而组织、参与及支持文化、体育、康乐活动。 11、维护会员权利及服务之事项。代表会员之愿望,维护和主张会员权利和权益,汇集会员意见,向有关机构反映转达,协助会员实现他们的合理诉求和意愿。 12、采用所有合适之办法,与任何与本会有利益关系之地方政府机构或其他部门进行磋商、运作,或实行任何赞成、支持或反对。抵制任何本会认为直接或间接影响本会利益之其他团体、机构或人士。 13、办理任何有助达至本会宗旨之合法事务。 14、开展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委托之服务。监督、评审、考核、评选、表彰、颁证之事务。 第五条 本会会员之法律责任是有限的。 第六条本会每名会员均承诺在其为会员期间或不为会员之后一年内本会一旦清盘时,分担提供不超过港币十元之所需款额予本会,以用于偿付本会在其仍为会员期间所订阅承担之债项及债务,支付清盘之费用、收费与开支,以及用于调整分担人彼此之间权力。 第七条本会一切财产及收益,不论其来源,只限用于促进本会组织大纲所列举之宗旨及香港法例《公司条例》所允许之事项,而不得直接或间接以股息、花红或其他分配盈利之方式分配或转给本会会员;除垫支费用外,本会不得支付报酬或其他金钱或有金钱价值之利益予任何常务会董会或管理组织之成员。但支付受聘雇员所应得之报酬不在此限。 第八条当本会结束清盘时,须将所有资产偿还一切债务,如有剩余,不得给予或分配给会员,其剩余资产必须按香港法例《公司条例》执行。如若给予或转让与本会宗旨相同之其他团体,至于应给予或转让与某一或数个团体,应在结束或解散前由本会会员大会决定,否则由有权判决此类事项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法官决定之,但仍不能照上述规定执行时,则可捐做慈善事业之用途。 第九条本会之注册办事处设于香港。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是干什么的?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是全国母婴行业的行业性组织, 具有法人资格。 中国母婴行业协会根据批准的业务范围,积极开展"母婴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刊物编辑、国际合作、法律咨询服务"等业务工作。 "关爱母婴、服务母婴"是中国母婴行业协会的服务宗旨,遵守、贯彻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开展对母婴行业发展方向的研究、组织经验交流,带动企业积极开拓为母婴生活服务的项目,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和促进全国母婴行业的健康发展。 2016年8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的中国社会组织网曝光第十一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名单,中国母婴行业协会在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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